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篩檢胎兒性別 孕婦可囚半年 16 May 2011, 12:00 am
 【高麗玲╱台北報導】國人「重男輕女」,推估光是去年約三千女嬰遭墮胎,衛生署國民健康局昨表示,醫界若再做胎兒性別篩檢,或因胎兒性別從事墮胎,不排除移送檢調調查,若是查有實證,醫師和孕婦都恐吃上官司,醫師最高可處五年有期徒刑,孕婦可處六個月有期徒刑。 國健局長邱淑媞昨說,依胎兒性別篩檢再墮胎會致性別失衡,衛署去年開始掃蕩後,今年一至三月,性別失衡已有下降,若發現有醫療院所非法從事胎兒性別篩檢與墮胎,將移請檢調調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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