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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界批馬「討論追訴權搞錯方向」 26 May 2011, 12:00 am
總統馬英九昨公開表示,江國慶案追訴時效逾期,與民眾期待有落差,要求法務部檢討改進。對此,法務部昨表示「尊重總統說法,將研究檢討。」但法界人士認為馬總統根本就「搞錯方向」,「就算把追訴權延長為50年、100年」也沒有用,因為法律有不能溯及既往的原則,總統的說法「涉及個案而且很奇怪」。 對於馬總統的要求,法務部次長陳守煌昨解釋,各國立法都有追訴權時效的設計,案件若逾追訴時效,檢察官依法必須不起訴。法務部官員說,江案被告涉及的恐嚇、強制、洩密等罪,其中如洩密罪的追訴權時效,依2006年新修正的《刑法》規定,時效可到20年,但江國慶案發生在14年前,適用舊的《刑法》,時效只有10年。
詳全文:法界批馬「討論追訴權搞錯方向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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