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5月27日 星期五

<<蘋果日報>>社會: 性騷航站女員工 督導發監不准易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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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騷航站女員工 督導發監不准易科
28 May 2011, 12:00 am


【張沛森╱桃園報導】前桃園國際機場督導李鑑敏藉職務之便,對外聘包商女員工摟腰、搭肩、摸大腿,經桃園地院依違反《性騷擾防治法》判拘役120天,可易科罰金;前天他向桃園地檢署執行科報到,準備繳交罰金,檢方以其短期內密集性騷擾女子,不入監難收矯正之效,直接發監執行,李鑑敏當場錯愕,只能無奈地被帶上囚車。
桃檢襄閱主任檢察官廖江憲說,前桃園國際航空站中控中心督導李鑑敏(59歲),前天上午到桃園地檢署執行科報到,準備繳交罰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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