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<蘋果日報>>要聞 <<蘋果日報>>要聞 未成年男女嘿咻 可減刑 2 May 2011, 12:00 am 未成年的少男少女初嘗禁果,雙方家長互怪對方、堅持互控性侵,但最後官司有可能不成立。律師呂勝賢指出,國內《刑法》對未成年者的妨害性自主罪是公訴罪,但有增訂一條「兩小無猜條款」,即雙方均未滿十八歲、又在兩情相悅下發生性關係,考量可能是好奇,即屬告訴乃論罪,家長提告檢警才會偵辦,而法官通常也會減輕刑期或是判緩刑。 詳全文:未成年男女嘿咻 可減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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