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撞死違規婦 不起訴 25 Jun 2011, 12:00 am
 【呂志明、侯柏青╱台北報導】家住台北市信義區的婦人陳菊,因為騎腳踏車闖紅燈,被貨車撞死,她的丈夫認為貨車司機呂正道有過失,提出告訴。但台北地檢署偵查後認為,是陳婦闖紅燈有錯在先,而貨車司機並沒有錯,如果將刑事責任強加在肇事司機身上,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就形同具文,因此處分不起訴。 陳婦的丈夫昨哽咽控訴:「我活到60幾歲,現在老婆白白被撞死,人死了家也毀了,居然還不起訴,這很離譜!」記者昨未能採訪到呂正道,不知其回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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